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

来源:巴州报社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浏览次数:65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12月23日,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图格杰加甫主持召开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自治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2017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以及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和监管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等议题。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事关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各项部署要求的实际成效,也是州人大、政协和全州各族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要高度重视、潜心研究、集思广益,认真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特别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等重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虚心听取、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逐项梳理、细化落实自治州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体会议各项部署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总结成绩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实事求是、目标思路具体清晰、工作举措切实可行,努力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州各族人民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报告。

  会议强调,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管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回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对于推动自然保护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恢复和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刻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属地责任,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核心,以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巴州发挥应有作用。

  自治州副州长王久忠、张树新、莎茹、王鲁军,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李天佑、吉洪会,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艾桦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