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
6月27日,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库尔勒举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建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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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尔娜、赵文纪、陈升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自治州副州长董斌、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银茂、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坎·巴太、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国禹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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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审议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自治州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查意见,审议通过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干部免职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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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勇强调,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构建和谐有序、文明包容社会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制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制定出来的法规接地气、立得住、行得通、好执行、真管用,切实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以良法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精英,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折不扣地参加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踊跃发表审议意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事项,确保常委会会议、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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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自治州人大代表也应邀列席会议。(记者 谢晓艳 通讯员 柴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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