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库尔勒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20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自治州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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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任务:巴州非法机电井达13719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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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非法机电井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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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巴州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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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经核实,库尔勒市待复核机电井3096眼,符合办理取水许可证条件的机电井,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发证工作,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证条件的机电井,于2018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制定处置方案,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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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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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自治区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全面落实到位,且该项任务完成情况已通过责任单位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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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库尔勒市3585眼无证取水机电井进行复核,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机电井进行封填处理,符合发证条件的机电井发放取水许可证。经复核,库尔勒市共有489眼非法机电井,已于2017年底全部封填;其余3096眼机电井中,9眼为消防应急井;确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机电井856眼,已全部封停;2231眼机电井已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发放取水许可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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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的效果:通过开展填埋机电井、办理取水许可证等工作,有效遏制了库尔勒市地下水超开采现状,保护了地下水生态环境,地下水水位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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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七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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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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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996-2255300? 2108809? 1370996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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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53号巴州环保局二楼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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